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及时反馈教学信息,评价教学效果,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学院实施逐级领导听课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

 教学分管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

 学系主任、学系秘书、课程负责人每学期不少于4

 其他教师不少于2

 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

 每次听课应不少于1学时,并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听课记录本”,各自妥善保管,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