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通知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毕业答辩顺利进行,学院拟在42613:30进行16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现将相关事宜先行通知如下:

1. 预答辩学生名单顺序,详见附表12016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名单,请各位同学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预答辩时长每人20分钟

2. 请准备定稿的学位论文和附表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专家评审意见表3份,在答辩开始前于现场交答辩秘书,方便考核专家组现场答辩评审;汇报PPT提前十分钟拷贝至答辩现场电脑中;

3. 答辩考核专家组评审结果及处理

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包括:准予答辩修改后答辩不予答辩,延期申请3种评审结论:

1)对于准予答辩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将预答辩结果汇报导师,并根据考核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对于修改后答辩评审结论,论文作者需根据考核专家组填写的附表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逐一对照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须由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附表3由导师评阅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3)对于不予答辩,延期申请评审结论,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意见做重大修改,申请延期毕业。

   

附件:16级MPA预答辩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