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学院17级(含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公告

医政学院17级(含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定于613日(周六)下午13:30在五台校区举行,答辩前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中(三)答辩准备材料(下载专区-归档材料)相关要求,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准备有关材料,并于答辩当天(613日)10:00-12:00至五台校区3-103提交审核盖章。

1《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中(三)答辩准备材料(下载专区-归档材料):

1.答辩申请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答辩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申请表

2.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建议用彩色纸打印,由二级学院盖章。

3.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盖章方可有效。

4.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页面可下载,表格内信息请仔细核对。两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最后一页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研究生填写)

5.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6.南京医科大学科研记录存档备案表

2:医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答辩分组情况表


注:

1.各小组第一顺位专家即为各小组答辩委员会主席;

2.请各位答辩同学在611日前将论文(可电子)送达各位答辩专家,以便专家提前熟悉论文内容,答辩时能给予针对性修改意见;

3.请各位答辩同学提前到达答辩教室联系答辩秘书准备好PPT等汇报材料;

4.答辩完毕后,各位同学根据答辩专家组给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毕业论文。向学院提交最终定稿论文时,需要同时提交附有各小组*号专家认可同意签字的《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以确认提交的论文经过修改且答辩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