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规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要求成立医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钱东福

组员:王建芬、陈鸣声、姚俊、陈家应、林振平、王中华

二、工作流程

(一)网报及材料提交:20211211-1231日(上午10:00截止)

考生对照《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有关报考条件,进行网报及材料提交(注意截止日期)。

1.网报:20211211-1231日(上午10:00截止),考生登陆:http://222.187.120.13:9000/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网上缴费时请注意:如手机有扣费提示,系统刷新可能因滞后造成网页尚未显示时,不要再次重复缴费!

2.纸质材料提交:20211231日前,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审核材料,并于1231日上午10:00前寄送至医政学院(邮寄信息: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明达楼314室,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25-86868507,请务必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请注意提前寄送材料)。

考生所提交材料包括: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报名前需联系报考导师确认报考)。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4)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9)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网上报考须知有模板)(按统一格式,密封后提交)

10)定向、委培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报考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书面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二)资格审查:202214-15

1、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为:王建芬、陈鸣声、姚俊、林振平、王中华

2、组织资格审查评分,评分依据:学术背景20分、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分、学术成果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三)综合考核:202215-2022110

1.综合能力

1)时间:15-110

2)形式:开放性科研设计,报考导师将科研设计的指定题目通知考生,要求5天内完成。

3)内容:科研思维与科研设计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撰写报考导师指定题目的科研设计。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材料提交:电子版(邮件以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命名)于116日上午800前发至邮箱21517999@qq.com;纸质版于110日下午400前,寄送至明达楼314房间。

2.综合笔试与综合答辩

1)时间:20221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线下面试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核形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为减少考生到校考核次数,将综合笔试内容纳入综合答辩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综合答辩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设1名考核秘书。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

3)内容:

综合笔试(占总成绩20%结构化试题(专业外语占10%:专业课占10%),考生抽取专业课及专业英语课试题(A/B卷)并作答,考核其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以及卫生管理与政策领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方法及其应用能力,用时不超过10分钟

综合答辩占总成绩30%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进行PPT汇报,用时不超过12分钟;专家就科研设计进行专业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知识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用时不超过30分钟。

4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留存备查,并按要求邀请纪委兼职监察员现场全程监督。

4.成绩计算

计算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不少于10天,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医政学院

                                    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