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学院19级学术学位博/硕士(含18级)研究生答辩公告

医政学院19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定于5月25下午,博士研究生答辩定于5月26日下午,答辩前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https://yjsy.njmu.edu.cn/2022/0429/c10421a215228/page.htm“四、答辩准备材料”相关要求,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填写信息准备有关材料。

1:四、答辩准备材料

1.答辩申请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答辩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申请表”。

2.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建议用彩色纸打印,由二级学院盖章。

3.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盖章方可有效。

4.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页面可下载,表格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修改。两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最后一页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研究生填写)

5.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6.南京医科大学科研记录存档备案表

准备6月批次申请学位的学生请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归档材料(20224 月更新)》https://yjsy.njmu.edu.cn/2020/0207/c10787a161883/page.htm中归档材料清单要求,整理好已有的材料,于523日至学院办公室统一审核盖章。

2:医政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答辩分组情况表

1.各小组第一顺位专家即为各小组答辩委员会主席;

2.请各位答辩同学在522日前将论文(可电子)提交各组答辩秘书,由秘书送达各位答辩专家,以便专家提前熟悉论文内容,答辩时能给予针对性修改意见;

3.请各位答辩同学(五台校区同学在线上)答辩当日于13:20到达答辩教室联系答辩秘书准备好PPT等汇报材料,答辩个人汇报时间硕士不超过12分钟博士不超过25分钟

4.答辩完毕后,各位同学根据答辩专家组给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毕业论文。向学院提交最终定稿论文时,需要同时提交答辩主席认可同意签字的《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以确认提交的论文经过修改且答辩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