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尊严。 三、注重自身修养,尊重同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大方。

 四、自觉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寓德育于智育之中。

 五、强化教学意识,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力求上好每一节课,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六、严肃教纪,在辅导、答疑、考试、评卷等各项教学环节中,不得徇私舞弊,做有悖教师身份的事。

 七、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跨世纪的“四有”人才。

 八、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科学道德,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丰富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