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方案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7)、的精神和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成立医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钱东福

成员:王锦帆、陈家应、黄晓光、王建芬

二、工作流程

(一)20171219-1222

1、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为:王锦帆、钱东福、陈家应

2、组织资格审查评分,并确定入围参加资格考核的名单:学术背景20分、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分、学术成果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二)20171227

报考导师科研设计的指定题目通知考生。

(三)20171228--201811

综合能力考核

1、形式:开放性,时间5天内完成。

2、内容:科研思维与科研设计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撰写报考导师指定题目的科研设计。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时间:20171228-201811

4、提交材料:

1)电子版科研设计材料于201812日上午800前发至邮箱liuxueyi92@163.com

2)纸质版科研设计材料于201812日下午400前,交至明达楼502-2

(四)201813日,上午830-1130

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综合笔试

1、形式:闭卷

2、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明达楼401

3、内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学科及老师专业方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卫生管理与政策领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方法及其应用能力。

(五)研究生院组织综合答辩(满分100,占总成绩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形式:研究生院组织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设1名考核秘书。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3、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留存备查。

(六) 其它

计算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院官网上公示不少于10天。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完成材料归档。

医政学院

20171222

  

附件2-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报考资格审核评分汇总表(医政学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