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毕业答辩顺利进行,学院拟在4月18日下午13:30进行2018级(含部分16、17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现将相关事宜先行通知如下:
1.请各位同学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预答辩时长每人20分钟;具体预答辩学生名单顺序、教室地点,详见后续通知。
2.请准备定稿的学位论文和“附表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专家评审意见表”各3份,在答辩开始前于现场交答辩秘书,方便考核专家组现场答辩评审;汇报PPT提前十分钟拷贝至答辩现场电脑中。
3.答辩考核专家组评审结果及处理。
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包括:“准予答辩”、“修改后答辩”、“不予答辩,延期申请”等3种评审结论:
(1)对于“准予答辩”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将预答辩结果汇报导师,并根据考核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对于“修改后答辩”评审结论,论文作者需根据考核专家组填写的“附表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逐一对照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须由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附表2由导师评阅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3)对于“不予答辩,延期申请”评审结论,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意见做重大修改,申请延期毕业。
附表1和2见附件:18级MPA(含部分16、17级)预答辩附件.docx
预答辩分组:2018级(含2016、2017级)MPA学生毕业预答辩分组202104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