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抗战时期更名为国立江苏医学院。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学校建有江宁校区、五台校区和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MPA教学安排在江宁校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一流医学教育、一流学科体系和一流办学条件,凝心聚力、统筹施策、开拓创新、改革攻坚,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一、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概况
医政学院得名于南京医科大学的前身“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34年建校时即有卫生行政管理专业,是我国最早开展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的高等院校。学校自1997年恢复招收卫生事业管理本科生,2001年获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2002年7月成立医政学院,2016年11月,院系调整后,医政学院成为一个以公共管理专业为主的学院。
学院现拥有公共管理学系、医药经济与管理学系、社会保障学系、应急管理学系以及南京医科大学卫生政策研究中心、全科医学研究中心、人口健康与发展研究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等。CTTI高校智库百强——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健康江苏研究院”、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江苏老龄化社会研究基地”挂靠在学院。
学院已建成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拥有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本科专业以及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健康政策与管理交叉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获批“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下一步我们将向着综合实力位列国内独立设置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第一方阵,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医药卫生管理学院的目标努力奋进!
二、南京医科大学MPA 教育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于2014年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于2015年正式开始招生,旨在培养一流的、具有深厚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扎实公共政策素养,德才兼备、国际视野,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公共部门工作,胜任综合性管理与政策制定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卫生与健康领域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是我校MPA教育的特色和优势。
2023年招生计划和类别如下(均为双证)
人数 | |
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或非定向) | 8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 | 35 |
1.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 (2)医院管理; (3) 社会保障(医疗保障);
(4)公共政策研究; (5) 教育经济与管理。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复试前须加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3.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按时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相应资料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需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4.入学考试
(1)初试
MP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科目(线上及线下各大书店均有售相关辅导书籍,与MBA、MPAcc通用)。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初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时间一致(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25日)。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3年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度复试办法。
5.录取
根据本年度实际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得到录取成绩,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6.培养与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专业课程学习采取周末上课方式,授课时间集中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内完成。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7.培养费标准
全日制MPA专业学位硕士学习培养费为8000元/年,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宿舍,其他费用自理;非全日制MPA专业学位硕士学习培养费为20000元/学年,学习期间在校期间食宿自理(可办理校园一卡通就餐,自己充值)。学费按年度缴清,中途退学已缴费用不退。
8.学生风采
第三届全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优秀奖(百强)
第四届全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优秀奖(百强)
江苏高校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一等奖
第二届江苏省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第九届江苏MPA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
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点,镇江市丹徒区世业洲开展红色素质拓展活动
浦口区象山湖公园举办“百年风雨路 青春新征程”师生共建入学素质拓展活动
9.招生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njmu.edu.cn/)、医政学院网(http://yz.njmu.edu.cn/)。南京医科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
招生咨询电话:86862364(詹老师)、025-86868507(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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