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学院2025年6月批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通知

医政学院2025年6月批次学术学位研究生答辩定于5月26日(周四)14:00,在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明达楼进行(具体会议室及答辩分组情况关注后续通知),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学位办通知

1.《2025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总体安排(附时间表)》:https://yjsy.njmu.edu.cn/2025/0126/c19161a279404/page.htm

 

2.《关于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

https://yjsy.njmu.edu.cn/2025/0314/c19161a281070/page.htm

 

对照其中答辩准备材料”相关要求,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准备材料,并于答辩当天(5月26日)正式答辩前至答辩教室提交给答辩秘书相关材料并审核盖章。

1.答辩申请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答辩申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答辩申请表”。

 

2.学位申请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页面下载一式两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修改相关信息。两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最后一页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研究生填写。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及修改情况表。要求在答辩前对预评审/预答辩、论文外审/盲审等前期评阅过程中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评分汇总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评分汇总表.xlsx)。评分表供答辩委员会专家评定答辩成绩,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填写评分汇总表,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5.科研记录及存档备案表。

6.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下载模板,彩色打印,由二级学院盖章。

7.答辩表决票。下载模板,由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盖章方为有效。

 

注意:

三、答辩通过后

1.提交答辩结果。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写答辩结果,其中论文题目为最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题目,并由导师、学院、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2.认真修改论文。答辩人需要根据修改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逐项修改,导师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交至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答辩委员会主席对关键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已修改完善进行确认。答辩委员会给出的论文修改建议和答辩决议,需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中做详细记录。

3.上传终版论文。经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后,按照《学位论文封面模板、撰写格式及印制要求》https://yjsy.njmu.edu.cn/2019/0319/c19163a257147/page.htm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申明需由论文作者及导师用签字笔或钢笔手写签名。终版学位论文一经上传不得修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以上流程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的审核工作将于5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