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学院2026年6月批次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公告

医政学院20266月批次专业学位及同等学力研究生答辩定于524日(周日)13:30,在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明达楼进行(具体会议室及答辩分组情况关注后续通知),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学位办通知《2026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总体安排(附时间表)》(https://yjsy.njmu.edu.cn/2026/0123/c19159a297263/page.htm)、《关于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https://yjsy.njmu.edu.cn/2026/0424/c19159a300276/page.htm)对照其中“答辩准备材料”相关要求,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准备材料,并于答辩当天(5月24日)正式答辩前至答辩教室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盖章。

《关于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中“答辩准备材料”:

1.答辩申请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答辩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申请表”;

2.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盖章方为有效;

3.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页面可下载,表格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修改。两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最后一页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研究生填写);

4.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5.南京医科大学科研记录存档备案表。

以上部分材料下载见《南京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材料归档清单(2026年5月更新)》,网址如下:

https://yjsy.njmu.edu.cn/2026/0514/c19163a301213/page.htm

注:

1.答辩汇报时,提前准备好答辩PPT,打印4份成稿答辩版论文,其中3份供专家现场审阅用、1份自用(因后续还要修改并非最终版本,简装双面打印即可);

2.各小组第一顺位专家即为各小组答辩委员会主席;

3.请各位答辩同学在5月24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给本组答辩秘书,以便专家提前熟悉论文内容,答辩时能给予针对性修改意见;

4.答辩完毕后,各位同学根据答辩专家组给出的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逐项修改,并经导师确认。向学院提交最终定稿论文时(4份),需要同时提交填写完整(含签字)的《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以确认提交的论文经过修改且答辩组同意。